受苏州高新区玉山幼儿园的委托,苏州悦思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对其所需采购的室内空气净化治理服务项目在国内组织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符合磋商采购文件具有法人资格条件合各的服务商前来参加磋商。
一、采购编号:SZYS2019-N-C-014
二、采购内容:室内空气净化治理服务项目
三、采购预算:贰拾叁万伍仟元整(¥:235000.00 )
四、服务期限:合同签订,接到甲方通知后3 个工作日内开始进场施工, 7个工作日内必须完成全部服务内容,并进行验收。(具体根据甲方要求)
五、采购内容:室内空气净化治理服务项目
项目概况:玉山幼儿园项目,本次室内空气治理部位建筑面积约6540.76㎡平方米。
治理范围:所有房间及公共区域(详见附件面积统计清单),主要治理和防护室内的顶面、墙面、地板、门、木质装饰面、所有家具的内外表面(含抽屉),室内的异味等,报价采用建筑面积报价,综合考虑该项目中的公共走廊、设备间、楼梯间等。
治理技术:采用纳米光触媒技术进行环境质量治理服务;
治理要求:通过鼻子嗅觉,无明显刺激性异味,安全无毒、无二次污染、长期有效不反弹,免费质保期为5年。大副度降低室内空气中的甲醛、苯、TVOC等有害物质的浓度,空气质量完全符合达到《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GB50325-2010;室内空气质量标准GB/T 18883-2002要求。室内空气无异味,如大部分人群出现呕吐,刺激眼睛,头痛,头晕,呼吸系統刺激,贫血等人体不良反应,所造成的后果和损失将由成交方承担,采购人保留追究中标方违约责任的权利。同时要求重新治理直到符合标准。
环境治理工作结束后,须在3日内经成交单位完成自检,并在自检合格后1日内上报采购单位,由采购单位在接收到自检合格报告后一周内,联系第三方检测机构进行复检,应达到《室内空气质量标准》规定的要求。其中甲醛含量少于0.1mg/m3,苯、甲苯、二甲苯含量少于0.11mg/m3,TOVC含量少于0.60mg/m3,相关检测费用由成交方负责。如检测结果为不合格,成交方须承担因不合格而导致的工作整改、返修、重新检测的责任及所有因此而引起的其它经济损失;返工和整改的时限为五天,第二次检测仍不合格者,采购单位可终止合同,拒付所有合同款,并有权向响应单位追诉由此而引发的其它责任和损失。
在免费质保期中,响应单位应免费提供跟踪服务,确保治理工作的长效管理。如建筑内装修及家具等客观因素未做明显调整和增添的情况下,经检测全部或局部部位出现不达标现象,响应单位须在接到采购单位通知后2小时内进场免费进行整改和治理,直至其达标,如两次治理仍不达标,采购单位可请其它专业公司进行治理,由此引起的费用由成交单位承担。
响应单位可以自行对现场进行踏勘,费用自行承担。现场踏勘联系人为本项目采购单位联系人。投标人在投标时应充分考虑现场实际情况,采购人不负担因响应单位对项目现场情况考虑不周而产生的其他任何费用。
响应单位应充分考虑环境治理工作完工后的垃圾清理的工作及垃圾外运费。
响应单位应按招标书有关要求进行实施,实施应符合现行国家规范、标准的要求及江苏省、苏州市的有关规定;技术和质量要求以设计文件的规定和本标书规定的各专业技术要求为准。所引用的各类标准、规范及响应单位各专业技术要求,如有不一致处,应以较先进的为准;
响应单位必须注意对已建成品的保护。实施前响应单位应对所有现场成品进行检查,如有问题应书面提交采购单位,双方予以确认。响应单位未进行检查视为响应单位确认采购单位现场所有成品不存在问题,如果由于响应单位的原因造成对已建成品(双方书面确认的实施前成品问题除外)的损坏,响应单位负完全责任。相关费用从响应单位的工作款中扣除。
实施用电由采购单位提供电源和水源,工作人员现场的饮用水由响应单位自行解决。
六、响应单位资质要求:
A、服务商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B、资格性审查资料:
(1)响应单位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2)提供响应单位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代理人参与投标的还需提供响应单位法人委托书和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注:①响应单位网上报名后,须按以上要求提供一份《资格性审查资料》;要求《资格性审查资料》单独装订成册装袋密封,每页均需加盖响应单位公章,封面注明响应单位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传真等信息。
②《资格性审查资料》递交截止时间:参加投标的单位于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递交至磋商代理机构。同时须递交《资格性审查资料》原件(或公证件)及评分标准中要求提供的原件(或公证件),相关原件(或公证件)将在评标结束后退回。
③《资格性审查资料》经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审查合格的服务商方可参与评标。
七、报名及采购文件的获取
(一)网上报名截止时间: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9年6月21日。
(二)报名方式:
1、申领CA。未在苏州市市级政府采购项目申领专用CA证书的服务商登陆“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政府采购(高新区网上报名)进行网上注册及资料填报,并携带相关资料至苏州市数字证书认证中心有限责任公司服务网点进行审核并申领CA证书,申领时说明为“高新区区级政府采购项目专用CA证书”,有效期内的CA证书可以反复使用。
已经申领苏州市高新区区级政府采购项目专用CA证书的服务商进行网上注册及资料填报后,携带CA证书至苏州CA服务网点开通高新区区级政府采购项目网上报名功能模块即可。
2、登录报名。服务商进入“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政府采购(高新区网上报名)”系统,插入CA证书登录后选择具体项目并点击“报名”按钮报名。报名后,系统会显示报名确认单,服务商须打印以供投标使用。报名成功的服务商不可撤销报名。
3、依法获取采购文件。本项目招标文件服务商需在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报名成功后自行下载采购文件,报名日期视同为依法获取采购文件日期。并且服务商需打印、保留“网上报名确认单”,质疑时与质疑函一并提交,代理机构不再收取报名费或资料成本费,若有询问可按网上报名相关流程提出,质疑等相关事宜按照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及采购文件要求执行。有关该采购活动的澄清、修正及成交信息亦在苏州市政府采购网上发布,请定期关注。
4、现场递交文件
4.1报名服务商在开标时点前递交响应文件,并同时递交报名确认单、投标保证金、身份证等资料,所需递交的资料详见具体项目的磋商公告和采购文件。
4.2现场解密:标时点截止前15分钟,系统经代理公司确认可自动解密全部报名服务商。代理机构现场打印出报名服务商名单,并核对相关资料。
5、本项目报名采用资格后审,响应单位网上报名后须将资格性审查资料单独装订成册,纸质响应时间截止前提交给代理公司。采购文件规定要求提交的原件(或公证件原件)须在响应时间截止前提交,如复印件与原件不一致的,以原件(或公证件原件)为准。资格审核不通过的响应单位不进入评审。
6、服务商在网上报名过程中如有疑问,请及时联系:
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400-850-3300(软件客服);0512-69820846(业务咨询)
八、磋商时间、地点:
1、磋商响应文件的递交时间:2019年6月26日9:00~9:30;
2、递交磋商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2019年6月26日9:00~9:30时止;
3、磋商开始时间:2019年6月26日9:30时;
4、磋商地点:苏州市莲升路苏州城市生活广场西楼五楼,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P518谈判磋商室(六)[政府采购]
5、响应单位带保证金本票或者汇票准时到指定磋商地点,逾时做自动放弃。
九、本次磋商联系事项:
1、代理公司地址:苏州市姑苏区外五泾弄6号(阊门饭店内A207室)。
2、代理公司联系人:陈月琴、史云路 联系电话:18550086565、13295104115 传真:68788577
3、采购单位联系人:陶吕婷 联系电话:0512-68078261
采购单位地址:苏州市高新区玉山路北、状元台路西
十、公告期:公告之日起十日。
本公告同时在江苏省政府采购、苏州市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政府采购办公室监督电话:0512-687513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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