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位素超净实验室温控及空气净化系统采购项目补充公告
项目名称:同位素超净实验室温控及空气净化系统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GDZH-2019-0059
一、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林工
项目联系电话:020-85290292
二、原公告名称及地址时间等:
首次公告日期:2019年08月02日
本次变更日期:2019年08月05日
原公告项目名称:同位素超净实验室温控及空气净化系统采购项目
原公告地址:http://ncpms.ccgp.gov.cn/GS6/BidInfo/preview2?bidId=2c8382a46c427254016c519bfada10b0
三、更正事项、内容:
同位素超净实验室温控及空气净化系统采购项目
补充公告
同位素超净实验室温控及空气净化系统采购项目(项目编号:GDZH-2019-0059)于2019年8月2日发布采购公告,现对原采购公告作如下修改与补充,原采购公告中其他内容不变,如原采购公告、文件内容与本补充公告内容存在矛盾的,以本补充公告内容为准。如对同一事项的表述与之前所发出的采购文件不符,则以本补充公告为准。
一、原公告第五.1条款:
原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分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按国家法律经营; 经营范围必须有洁净工程相关范围和室内装饰施工、设计相关范围。
现修改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分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按国家法律经营。
二、原公告第五.3条款:
原文:投标人拟委派的项目负责人必须具备建筑相关专业工程师或以上职称。
现修改为:投标人委派项目负责人一名,负责本项目所有事宜,并签署《项目安装施工安全责任保证书》。
三、原公告第五.4条款:
原文:投标人拟投入的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必须配备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量员、材料员、资料员各一名并具备相应的资格证书或上岗证书。
现修改为:投标人委派设备安装技术负责人一名,专职负责本项目所有设备安装事宜。
四、原公告第九.4条款:
原文:拟投入的项目管理机构人员的职称证、岗位证、身份证复印件及近三个月在本单位的社保证明。
现修改为:投标人委派的设备技术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近三个月在本单位的社保证明。
五、购买招标文件的时间:2019年8月2日至2019年8月9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2:00至4:30;节假日除外)
采购人:中国科学院广州地球化学研究所
日期:2019年8月5日
四、其它补充事宜:
五、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名称:中国科学院广州地球化学研究所
采购单位地址:广州天河区科华街511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林工;020-85290292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广东至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广州市黄埔区光谱西路3号研发楼(西门)4楼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黄工; 020-31609853